伟豪同志,你好,感谢你对人事人才工作的大力支持!
对你所提的建议,我们将进行认真研究,争取尽早出台比较规范的人事代理办法。下面就你所提到的几个问题一一答复如下:
1、国家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实行人事代理,也就是说新招聘、招录人员要求实行人事代理,这也就是你说的第一种情况;
2、我市从2007年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勤人员和临时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管理,即薪酬协商制、劳动合同制、人事代理制,也就是说从2007年起,机关事业单位新进的工勤人员(小车司机)要实行人事代理,这就是你说的第二种情况;对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内聘用的临时人员也要实行人事代理,这就是你说的第三种情况。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人或来电咨询,电话2994677
市人事局
2010-1-8 回复于2010-1-8 9: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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