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建设街方木社小区的一名住户,我想向您反映一下我们小区西侧建房是否违规和扰民的问题。事情源于小区西侧三住户的房屋拆迁还建,在上月起施工方要强行的通过我们小区的院内 强行的拆院墙 打算从我们小区内通行重载车辆和施工器材,由于院内的下水道和天然气管道在院内浅埋,居民们都积极的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也集体在小区大门聚集阻止,施工方却邀来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天天在小区的门口驻守,最终把小区的大门打开,拆了几家车库后绕行到小区的西侧清角(挖地基)。昨天开始挖地基的挖机就把小区的整栋楼震得抖。听小区的人说,有人前去交涉过,今天在家休息,坐在家里感觉着房屋有强烈的震感和摇晃。我家的卧室的天花板也出现了裂痕。听对门家的说她家都有渗水的情况了。我家里还住这出生不足月的小孩和坐月子的老婆。小孩的外婆说”是什么搞得这么大的震动?有什么情况,什么也不顾 抱起小孩带着大人赶紧的跑”我心里却苦笑“这跑得赢么?”难道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么?我怀着忐忑的心,感受着地震般的震动和摇晃给您反映这样的情况希望您能关注下。至此我有几点疑问想请教:
1.房屋的拆迁还建是否在原面积的基础上增加多大面积?(如果是6层以上,我家的西侧的窗户光线就没多少了。这样是否合理合法?)
2.拆迁还建的房屋是否在建筑体上和其他建筑物有相应的距离,如果有,应该是什么标准?(施工方的地基标线距离我们房体最近的不足两米。西侧的厕所窗户和对面的窗户可真的没什么隐私可言。)
3.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权益是否可以得到保障?(房屋出现裂缝和渗水怎么办?)这样的粗暴拆迁和蛮建是否合法?谁来管管?
4.这样的建筑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是怎么通过审批的?(2米的间距,还挡光线);如果不合法,没有通过审批,在政府出台了打击小产权房屋通告后,这样的违建怎么还能这么明目仗胆?是否缴纳了罚款就可以无视政府的通告而继续违规建房?
综上所述,希望市长和政府能给个解决的方案和答复。希望和谐的社会不再出现不和谐的音符。
为盼!
小区住户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