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临时工在医院工作20年退休的年龄是否有相应的社会保障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三合镇卫生院外科的一名主治医生。在八几年的时候我父亲也是在这所医院,身
为医务人员的他当时也因为重疾无法医治最后留下母亲和当时不到10岁的我和妹妹。因为当时医治父亲已经花去家里所有的钱,后来找医院领导把我妈妈安排在三合镇两河卫生所做临时工,在医院的小食堂做工来供给我们吃饭,我妈妈就这样干了十几年,我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读书学医,现在成为三合卫生院一名医生。
但这微少的工资也无法维持目前的生活消费,妈妈现在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仍然干着那繁重的工作。近期,我去问了三合两合卫生所,我妈妈在那干了快20年,医院没有给我妈妈办理任何医保或社保,退休了也不能领取一点点退休工资,是问一个在卫生所干了这么多年的一个工人为什么没有单位给的任何社会保障?请问市长这样的问题我该如何处理??期待您的回音!感谢!
黄业涛同志:
感谢你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所反映的你母亲的问题答复如下:
卫生系统的临时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各级政府部门正在积极研究。目前,你母亲可以继续上班,两河卫生所将按现标准发放你母亲的工资。如不愿继续工作,鉴于你母亲年龄已超过50周岁,辞职后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根据相关政策,你母亲可向院方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医院将积极予以办理,并落实相关待遇。
再次感谢你对卫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有不详之处,可直接同医院沟通,也可致电卫生局人事教育股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12-3266275。
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回复于2009-1-9 9: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