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首先感谢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长江盛源药店卖的白马寺痛消贴一事,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赴长江盛源药店进行了调查。经查,长江盛源药店所经营的白马寺痛消贴批准文号为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生产企业为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与其他药店所经营的白马寺痛消贴属同一品种,属医疗器械。价格不属我局管辖范围,如你感觉该店该品种价格违规,建议你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不过据调查反映,长江经营该品种的药店都是20元的零售价格。另外,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效果个体化比较突出,同一种病患,不同的人使用同一种药品、医疗器械,效果也不尽相同,建议你上医院向医生咨询后再用药。
最后,热忱欢迎你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监督我们。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1月4日